关于邀请中介机构开展抚州市本级春节期间电子消费券发放结算审计的公告
各相关中介机构:
根据《抚州市本级春节期间300万稳工稳产促消费资金使用工作方案》要求,现择优选定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担抚州市本级春节期间电子消费券发放结算审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计内容
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是通过“建行生活”APP、抚州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发放电子消费券形式实施。全市共有18家商贸企业作为合作商户参与发放活动,中介机构须按照《抚州市本级春节期间300万稳工稳产促消费资金使用工作方案》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对电子消费券发放、核券、结算等事项进行审计,并对审计结果出具书面审计报告。
二、相关要求
(一)报名单位需是依法注册成立并连续执业3个年度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有一定的项目审计资质和经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等资质报价最低的优先选定为审计实施单位。
(二)报名材料:
1、加盖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含报价、相关案例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看)。
(三)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于2022年4月14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材料送至抚州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科。
联系人:周阳旭,电话:8277057
邮箱:fzsmfwk@163.com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行政中心B210室
抚州市商务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