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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商户垫资补贴申请公示(第12批)

发布日期:2026-07-08 15: 41

根据《江西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省级服务平台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对我市参与江西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商户提交的补贴申领材料进行了审核,并聘请了第三方审计。我局于2026年7月8日收到第12批经银联审核通过的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商户垫资补贴申请5530笔,家电销售金额17714595.63元,补贴2651404.26元;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商户垫资补贴申请7678笔,销售金额22495442.47元,补贴金额2949978.48元。公示期自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5日。公示期内,如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反映,并提供清晰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于反映问题不具体、线索不清晰、署名签章不完备不真实的,不予受理。

参与商户在活动期间不得违规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不得对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套取政府补贴资金。商户如有退货、发票红冲、操作失误造成重复申请、申报资料错误、未提供销售产品机身唯一识别码图片(含地理定位)、未提供电脑和数码产品拆箱开机照片等情况应在公示期内主动申报。对涉嫌违法违规商户,一经查实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794)8251551,电子邮箱:fzswdsk@jxfz.gov.cn,联系地址:抚州市行政中心B204室。

抚州市经省级服务平台审核通过的家电换新补贴申请公示(第12批).xls抚州市经省级服务平台审核通过的数码购新补贴申请公示(第12批).xls


抚州市商务局

2026年7月8日